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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济世初心推广实施《医师规》
作者:中华中医药学会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024-05-28 [医疗] [医疗资讯]
日前,中华中医药学会启动2024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暨第三届会员周系列活动,倡议学习和践行国医大师孙光荣订立的《医师规》,本报记者采访孙光荣及其学生、弟子,对此作深入解读——

“不准由于种族、国籍、信仰、性别、出身、地位、病种、病情及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甚至拒诊、拒治病人”“不准在非诊疗必需时为炫耀医术或为谋取利益而开具大处方、大检查”……日前,中华中医药学会启动2024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暨第三届会员周系列活动,向全行业发出倡议,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应学习和践行国医大师孙光荣订立的《医师规》。此前,在4月10日,世界华人协会发布了《全力推广实施〈医师规〉倡议书》中英文版和作者手写版影印件,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实施《医师规》。

《医师规》是国医大师孙光荣先生为立人先立德、育人先育德于2007年10月1日为本门同道制定的。2007年1月20日、3月1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及新华社客户端先后发表了何清湖、刘蔚《国医大师孙光荣所倡〈医师规〉解读》和《立规立矩树立中医药行业伦理规范》的文章,引发了行业讨论和思考。

为什么在《医师规》制定17年之后发出这一倡议立即引起全国中医药行业内外的积极响应?我们认真、深入研读了《医师规》原文并连线采访了国医大师孙光荣先生及其学生、弟子之后,进一步研究了《医师规》的主旨、构架、内涵。

 

坚持“诚、净、严、精”规范执业行为

“《医师规》主旨鲜明、构架严谨、内涵深刻、内容真实、文字简约、切实可行。其目的与作用是促进同行同道在医药卫生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中,要坚守济世初心、坚定文化自信、坚持行业自律、坚为利国利民,共同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孙光荣说。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如何防止和克服部分医药卫生机构和单位因图财牟利而产生的一些乱象?这已经成为当前值得高度重视的世界性难题。孙光荣介绍,《医师规》全文仅仅1000余字,旨在希望强化医师的道德建设,注重应然、实然的实际区分,并以此来规范执业行为,净化行业风气。核心内容是“诚、净、严、精”四条纲领准则,深度契合规范制定的简易之道,既避免了行业规矩的制定为追求全面化而趋于碎片化,也符合中医学文化沿袭的“约法省言、简易疏阔”之传统。

《医师规》将四条纲领准则又分为“必须”“应当”“不准”三个层次:“必须”,是行业、岗位必须履行的基本准则;“应当”,是行业、岗位推崇、修炼的高尚境界;“不准”,是行业、岗位需要规避的执业禁区。这就避免了以“道德高标”制定行规的大忌,因为如果列出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的所谓高标准规范、标准,反而容易造成“行规”脱离实际,难以践行。《医师规》切实关注个体道德规范的实践难度,立足现实,兼收并蓄,深深扎根于新时期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现实土壤。

“必须”“不准”这两个层次,属于“实然”层面,是“刚性”要求。明确指向行业、岗位在事理上、情理上乃至于法理上的应绝对施行或应绝对禁行之处,重在约束执业者行为。一定要践行“必须”层次要求,也一定要杜绝“不准”层次要求。这两个层次的规矩是基本层次的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例如,“不准因自恃医术、自顾名誉而隐避、拒绝讨论或转诊以致造成误诊、误治或延误治疗,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提供虚假的诊疗数据与资料”“不准在自身论著中剽窃、抄袭他人论文、著作”等。

“应当”这一层次,属于“应然”层面,是“软性”要求。直接指向执业者的职业价值追求,重在倡导风气,是较高标准的道德规范,不强制遵行,做到、做不到都可以,但是希望倡导更多的执业者做到。例如,“应当以仁爱、悲悯之心给患者一视同仁的重视、关心、照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条件许可时,满足病人及其家属的合理要求;以诚恳、友好的态度建立互尊、互信、和谐、合作的医患关系”。这些“应然”层面的高要求,只奖励、不惩罚,明确指出了培养高尚医德的方向,可引导一批医德水准较高的执业者身体力行,而推动行业风气的净化与优化。

 

瞄准痛点乱象净化行业风气

在《医师规》中,为什么要强调“严禁挟技谋取、交换患者的利益”作为执业的“不准”规矩?

孙光荣认为,以医谋利其实是“三不”,就是既不忍、又不能、也不必:“既然你自己做了医师,就特别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病人的礼金、礼品绝对不能收。一是不忍、二是不能、三是不必。病患之家是怕医生不为他精心治疗才送钱送物,人家已经患病了,精神上、经济上、时间上都非常困苦,医生收病人的钱物其心何忍?治愈了疾病,病人出于感激之心来馈赠,同样不能收,因为救死扶伤是医者的天职,第一次收了,可能不会忘记自己的天职,次数多了就自然把自己当成了商品,逐渐忘记了天职而‘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丢掉了医格,久而久之,其身不正其影必邪,会影响对子孙和学生的教育,这就是‘不能’;钱财乃身外之物,无需以神圣的医业谋取财物。况且,生活简单点、朴实点,不向高标准看齐,对自己有很多好处,现在不是大家都重视养生吗?其实,养生的关键是养心,真正做到无愧、无畏、不争、不炫,才能‘无欲无求’,进而才能‘无欲则刚’,活得自在,活得自信,活得舒心,活得有实力,这就是‘不必’。”

孙光荣的学生、湖南医药学院院长何清湖表示:“《医师规》对自己和行业的影响都很深远。就拿‘过度医疗’这一乱象来说,《医师规》明确列举了开具大处方、大检查这两类最常见的过度医疗行径。临床上,有执业者在确有把握治疗好患者疾病的情况下,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而开具大处方、大检查,也有执业者为了规避医疗纠纷的风险而‘狂轰滥炸’。无论哪种原因导致的过度医疗,既与医德相违背,也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由于执业者正当经济利益与不正当额外收益之间的界限,事实上难以明确厘清,同时‘大检查’总可以排除一些患者隐性的诊断治疗风险,因此,对过度医疗的治理,更有赖于重视自律的伦理规范,而非重视他律的法律条文。”

孙光荣提出,“大医精诚”是中医药学传统的核心价值,更是每一位中医人的立足之本,是我们传承中医药学所不容缺失的初心,是普济含灵、造福苍生不能丢失的魂灵。宣传《医师规》就是要将“大医精诚”的中医医德传承到全国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生产机构和全体中医人。倡议践行《医师规》,是尊重中医药人才,赢得患者群体信任,进一步改进、改善中医药行业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立新规、树新风、展新貌,我们相信中医药行业将更加风清气正。

 

 

链接:

 

  • 医师规

 

国医大师孙光荣书法作品《医师规》。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执业行为,特秉持“大医精诚”精神制定《医师规》,以期本门同道谨遵恪守。

立规矩以简明、具体、易行为要,故本《医师规》仅列具“诚、净、严、精”四条,每条分为“必须、应当、不准”三个层次,共十二项。

 

一、以“诚”执业

1.必须坚持“生命至贵,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尊重患者的人格与选择诊疗方式的意愿。

2.应当以仁爱、悲悯之心给患者一视同仁的重视、关心、照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条件许可时,满足病人及其家属的合理要求;以诚恳、友好的态度建立互尊、互信、和谐、合作的医患关系。

3.不准由于种族、国籍、信仰、性别、出身、地位、病种、病情及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甚至拒诊、拒治病人;不准以夸大病情等方式恐吓、误导、讹诈病人;不准由于畏势、畏强、畏惑等因素迁就患者及其家属不合理要求,要恪尽职守,维护医师的荣誉与尊严。

 

二、以“净”执业

1.必须坚持“清廉自律,干净执业”的服务操守,严禁挟技谋取、交换患者的利益。

2.应当不务虚名以求“心净”,不图财色以求“身净”。

3.不准参与、支持违背人道主义的行为;不准在非诊疗必需时为炫耀医术或为谋取利益而开具大检查、大处方;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企业及其中介为推销其产品而提供的赞助、提成、宴请、礼品、旅游、休闲等利益输送。

 

三、以“严”执业

1.必须坚持“严谨尽职,规范执业”的服务风格,在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宣传中,充分体现医师的职业风范和社会责任。

2.应当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对患者认真、耐心接诊,正确、亲切、朴实地与患者沟通;应当对同行的诊疗给予公正、准确的评价和正当的维护;应当对学生认真、正确地给予传授、指导。

3.不准挟技危害患者或让患者在不知情时承担隐性的治疗风险,不准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以传授、指导为名泄露可能造成伤害患者身心的隐私;不准因自恃医术、自顾名誉而隐避、拒绝讨论或转诊以致造成误诊、误治或延误治疗,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提供虚假的诊疗数据与资料;不准在患者、学生中诋毁、贬低、打击、讥讽同行;不准对违背医师道德的言行包庇和袒护。

 

四、以“精”执业

1.必须坚持“勤求博采,精益求精”的服务精神,精确诊断、精准治疗。

2.应当认真坚持终身学习,按年度完成师承、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应当及时、精确记录诊疗过程和数据。

3.不准自行对患者试用未经政府批准使用的药物、医技、医疗器械;不准隐瞒、销毁原始诊疗资料;不准在自身论著中剽窃、抄袭他人论文、著作;不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图书、课堂、带教等平台或载体,宣讲、传授、传播违背道德、违背科学或非自身熟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

医师职业重要而高尚,医师服务覆盖人类生老病死全程,首先必须遵守《医师规》,坚守职业道德,致力造福人民大众。

 

孙光荣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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