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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名片
作者:伍志成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024-05-27 [医疗] [医疗资讯]
山东济南印发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中医药文化传播功能,助力打造“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名片。

《办法》明确,市中医药文化基地包括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涵盖规模较大、中医药文化主题突出的各类场馆;在传承中医药文化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遗址遗迹,以及与遗址遗迹相关、有一定中医药文化资源的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依托教育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在医德医风、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和典型意义,有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展示、体验场所的中医医院和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老字号、非遗传承基地或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制药、种植养殖等企业。

《办法》明确,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等基地的内涵建设、场地设施、开放接待、经费投入、工作队伍、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标准,展示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风采,设立专项保障经费和工作队伍,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活动,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办法》提出,中医药文化基地申报评选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采取申报制,达到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基地基本标准,且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突出的机构,可自愿申报。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并牵头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组建专家组,评审评估各申请单位情况,同时进行认定命名。

《办法》还提出,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基地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宣传教育阵地、队伍、平台、制度等建设,提高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能力。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分别做好市中医药文化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对基地发展予以支持。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中医药文化建设进行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经验。中医药文化基地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定期评估采取基地自评与专家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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