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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原理是中医防治学第一原理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022-05-17 [其它] [国际论坛]
自主性原理是中医系统论的第七原理,也是中医防治学的第一原理。《伤寒杂病论》提出的“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是对人作为自组织系统的自调节特性的深刻认识,而基于“阴阳自和论”发展起来的中医防治原理的核心就是依靠和推动人的自主调理机制进行自主调理。

什么是自主性原理

自主性原理是治疗学的第一原理,该原理可表述为:人的生命是高级自组织系统,发病和愈病是人的生命的自主调理效应。自主性原理是中医学对人的自组织机制和规律的自觉认识和驾驭,强调人的自组织机制是健康、疾病、愈病的枢机。

自主性原理的基本思想是:

第一,把人如实地理解为一个自组织系统,对于人的健康、疾病及治疗,都注重并突出了其自组织特性。

第二,提出“阴阳自和”论,它是中医学关于人的自组织理论,把人的健康态“和”理解为是由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自我实现的,阴阳失调是阴阳自和的机制或能力的失常,故治疗需要调理阴阳自和的机制和能力,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第三,以五行学说为工具,提出了机体保持有序稳定的“五行自稳模型”,表达了五藏之间通过生、克、乘、侮的相互作用保持有序稳定的机制,及通过调理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治疗疾病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以“治病求本”为核心,提出了依靠、推动、发挥机体内在的自主反应机制,进行自主性调理的治疗原理。

人的自组织与自主调理

人的生命具有自组织特性,主要表现在系统的发生、发展、消亡是自我发动、自我完成的自动性;系统的自组织是向着特定方向发展的,沿时间的方向一去不复返,形成系统自己特定的“内部时间”的方向性;系统不受初始条件的限制,能够把系统组织到某种“预设”的目标值,达到目标值后就稳定下来的目的性;系统在内外条件变动的冲击下,能够保持在目标值上,使系统的状态不随时间的延续而变化,即保持稳定的自稳性;以及系统对外来作用的反应是不等价的、非线性的,即经过自主加工的自主性。

在现实世界里,生命是复杂化的自组织系统(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自我调节相统一),而人是自组织的最高典范,即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思维属性的自组织及其统一,自组织的几个基本特点在人身上都充分地表现出来。

典型的自动性

人最典型地具备生命的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自我调节的本质特性,3个“自我”是自动性的集中表现。人的起源是自动的,进化是自动的,个体发生是自动的,发育成长是自动的,在地球生命的数亿年历史和人类的300万年历史上,还没有发现什么生命或人的个体是由外来的装配者把它组织起来的。

典型的方向性

地球的生态系统中的任何一个物种,包括人类在内,一旦产生就不可逆地向前发展,完成其以亿万年计的演化周期。人类的每一个个体的生、长、壮、老、已也是不可逆的,生命活动的每一个层次都具有不可逆的性质,分子遗传是不可逆的(中心法则的方向性),细胞分裂繁殖是不可逆的,受精卵的发育是不可逆的,个体的成长是不可逆的,在生命全过程中的物质和能量代谢是不可逆的。

典型的“目的性”

人的不同个体的先天和后天条件不一样,但通过发育过程都向一个特定的目标逼近,人的基本生理常数似乎是其追求和保持的目标值。分子按遗传密码复制保持特定信息,细胞通过有丝分裂保持染色体的稳定传递,个体发育不受初始条件的限制,各项生理指标向着生理常数逼近。

典型的自稳性

人和其他生命一样,是在宇宙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环境条件的随机变化,选择了人的生命,也锻炼了人的生命,使人的生命具有了应付环境变化保持自身稳定的能力和机制,这就是自我调节,使机体在不断变动的环境条件中保持稳定。例如,物质能量代谢的稳定,体内物质成分和能量贮备的稳定,体温、呼吸等基本生理指标的稳定,基本发育过程的稳定,受到不良条件干扰偏离正常状态后的自我恢复等。

典型的自主性

第一,人体对于外来的所有作用因素都自主性地作出反应。存在着排斥、适应、吸收、转化(同化、异化、缩小、放大)、积累、滞留等机制,外来的物质、能量不经过机体自身的同化或异化过程,就不能对机体产生作用,不能被机体所用。

第二,外来的致病或治疗因素不经过机体的吸收、转化,就不能发挥其致病或治疗作用,不同的吸收、转化会发挥不同的致病或治疗作用。

第三,在繁殖过程中,后天获得的性状不能直接遗传,除非决定该性状的信息被组织到遗传信息中改变了原有的遗传信息(突变)。

第四,机体对外来条件有多种反应机制和效应。可以排斥外部条件,如已知的机体对供体的血液、器官的排斥,表现出“排斥反应”;可以吸收外部条件组织为自身,如“同化反应”;可以对外部条件进行转化、耗散,如“转化反应”;可以利用外部条件保持目标值,如“稳定反应”;可以把外部条件在体内滞留、积累、记忆,若干时间后再作出某种反应,如“滞后反应”等。

总之,机体对于外来作用所作出的反应,是机体进行自组织的结果或产物,在外来作用与机体反应之间,不是直接的线性关系,而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

健康与疾病的本质在自组织

人的生命产生和存在于非生命的环境中,之所以不被破坏和瓦解,就在于生命的自组织。外来的一切作用因素,无论是营养的,还是致病的,或者是治疗的,都无法超越自组织机制而直接发挥作用。各种作用不过是经过人身的自组织过程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效应,是通过自组织机制的组织、转化,产生出营养、发病、不病、有效、无效等效应,可以说人身的自组织机制是发病和愈病的枢机。

生命的有序稳定是在复杂的环境中自组织的结果,是自组织的机制和过程正常的效应。生命的自组织能力是人体强大的维持和促进健康的能力。病变,即失序,并不是自组织机制的亡失,而是自组织机制或过程的失调。治病,就是要调理和纠正自组织机制或过程的失调,使系统恢复自主修复能力,这是治病最合理、最有效的途径。自组织是健康、发病、愈病的内在动力和枢机,健亦健在自组织,病亦病在自组织,治亦治在自组织,愈亦愈在自组织。

推动生命自主调理的防治原理

推动生命自主调理的防治原理,不同于西医学的修理模式和特异模式的治疗原理。16世纪西医学的治疗原理是“修理模式”,在病变和治疗中都把机体置于被动地位。19世纪以来的“特异模式”开始注意机体的自愈力,但把它置于治疗的辅助地位而不是主体地位,没有把它有机地融入病理和治疗的体系之内。其治疗原理是针对病变的特异性病因、病理,运用药物(及非药物)的化学(及物理等)的作用性质和作用方式,形成特异性地消除病因、纠正病理的治疗机制。

中医的治疗是驾驭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推动机体自主调理的一门艺术。从治疗深度来看,已达到迄今为止我们能够认识到的最深层次,这是中医治疗学杰出的创造与贡献。

中医治疗原理区别于西医治疗原理的主要特点,在于其治疗深度上都是以“正”为核心,把“不正”作为病变本质,把机体与致病因素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在“不正”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异常过程,即正不胜邪、阴阳失调、气血津液失常作为病机,把“证”理解为这种异常过程的表现或产物。治疗的中心环节是促进和调动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

首先,病因、病机以“正气”为核心。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构不构成“邪”,取决于它与“正气”的关系,“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不胜邪为病,本质是“正气虚”。

其次,治疗原则以“扶正”为纲要。“正”与“邪”的矛盾贯穿于一切疾病当中,疾病的本质是“正气虚”,克服“正气虚”是扭转病机的关键,各种虚证治疗以“扶正”为纲,各种实证的“祛邪”也不是特异性“以箭射靶”治疗,而是顺应机体正气抗邪趋势“因势利导”扶助正气。“扶正”是指导一切治疗的基本原则。

再次,治疗方法以“自和”为枢机。在多种扶正、祛邪的治法中,包含着一种最深层次的治疗原理——推动和发挥机体本身的祛病、愈病的机制和能力,即调理和推动“阴阳自和”,使疾病自愈。这是“治本”的最深之“本”,“扶正”的最深之“正”,治疗的最深之治。

最后,治疗手段以“自主”为中介。方药、针灸等各种治疗手段不是直接地特异性地攻除病邪,而是作用于不同层次上的自我调节机制和过程,通过“得气”,推动其自主地进行自我调节,实现治疗效应,这是以机体的自主调节为中介进行的一种深度调理。

自主调理是医学防治的根本原理

中医“阴阳自和必自愈”理论承认和理解人的自组织特性,认识到机体的自组织机制在发病和愈病中的枢机性地位和作用。因此,依靠和推动机体的自组织机制进行自主性调理是防治疾病的基本战略,是治疗学的第一原理。

自主调理是治疗学中最深层次的调理

人的疾病有层次性,治疗也要有层次性,而治疗最深层次在于人的自主调节机制。如何尊重机体的这种自主调节机制在发病和治疗中的主体地位,运用治疗手段推动和发挥这种自主调节机制的能力和作用进行自主调理?这是治疗学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从系统科学来看,推动机体自主调理才是治疗最深层次。治疗深度的核心是如何发挥机体的自主调节作用的问题。治疗的深度不仅要达到病变所定位的结构层次或演变所达到的阶段,而且要有效地驾驭和调节影响着病变的基本机制和规律。病变是机体与致病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无论是病变的发生和发展,还是病变的治疗与痊愈,机体自组织机制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在自主性地发挥着作用。应确立治疗的自主原则,如实地把机体的自主调节机制理解为病变矛盾运动的主导方面,努力推动机体自身发挥愈病作用。

自主调理是治疗学的发展方向

治疗学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根据人的实际和现代科学提供的启示,根本方向是深入地研究和掌握人的自组织机制,依靠和推动机体进行自主调理。

人的疾病归根到底是治好的还是自愈的?在需要医治的时候,治疗作用和机体自愈机制各处于什么地位,是一种什么关系?在疾病的整个治疗和痊愈的过程中,机体的自愈机制和能力是处于基础地位并发挥主导性作用,还是仅仅是可借用力量或者可有可无呢?对于这些问题,医学界存在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回答。

治疗学中已有的“修理模式”轻视或无视机体的自愈机制;“特异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机体的自愈机制,但仅仅把它作为可借用力量,没有把它放在核心地位;中医的“治本模式”十分强调机体的自愈机制,把它放在核心地位,从发病与治病的统一上把它理解为病之本、治之本。

20世纪以来,不少医学家已经明确提出“治疗学的第一原则是自然痊愈力的利用”。中医系统论指出,人的自组织机制是健康、疾病、愈病的枢机,自组织机制与致病因素之间的矛盾关系是最深之“病道”。运用治疗手段,依靠、调动、发挥机体固有的抗病、祛病、愈病的机制和能力进行自主调理,是最要之“医道”,应当成为治疗学的最基本的原理,也应当成为新的治疗学的主要方向。

中医学的自主性原理深刻地反映着人的自组织特性,注重人的自主调理机制,更符合未来治疗学发展的方向,应当充分发挥其优势,发展为具有现代意义的自主调理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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