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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改革让中医人尽其才
作者:方碧陶来源:中国中医 2018-07-25 [医疗] [医疗资讯]
2018年,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的人才评价改革举措让中医药工作者为之振奋。

“指导意见真接地气”“意见印发真是好消息”。最近,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医生小王的手机微信群里格外热闹。群友们所说的指导意见和意见,是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等等。指导意见和意见提出的多项改革措施,既接地气又务实,广大中医药一线临床、科研人员无不为之振奋。

 

“一刀切”现象亟待改革

 

在中医药高校和中医类医院,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审办法一直是单位用人导向的风向标。甘肃省中医药大学校长李金田表示,二者不仅与每位临床、科研人员的收入福利挂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职务升迁、职业发展。近些年,高校、医院和其他科研机构将学历、论文、荣誉称号等与职称评审、项目申请、薪酬待遇挂钩的做法渐成通行规则。这导致有的人员能力突出,但碍于学历和论文,职称问题无法解决;有的人员评职称前勤奋敬业,一旦有了高级职称的头衔,就任由知识老化、能力落伍。

 

“评审、评价 ‘一刀切’的方式缺乏持续激励。”广东省深圳市中医院副院长杨曙东也认为,现行的机制注重论文和科研,强调学历、资历,并不能准确判断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他表示,“四唯”倾向容易助长职称评审一劳永逸的惰性思想,阻碍专业技术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将学历、论文等与人才评价、职称评审挂钩,可能导致临床能力非常强的人才被埋没。”中山市中医院规培中心主任黄建龙表示,中医评职称以前考医古文,现在考英文,医古文因为职称不支持显得“无用”。这种以英文、论文和科研作为第一评价依据的评审机制,不符合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也导致部分临床医生以论文为重,部分地区甚至兴起买论文、买课题的不正之风。

 

每天接到几通“包发表论文”“帮过评审”的骚扰电话已经成为小王工作生活中的常态。“我们深受这种不正之风的烦扰。”小王无奈地说。

 

现在的评价、评审对论文质与量有一定的要求,但把握论文质与量的关系是评审中难以掌握的环节。“论文发表‘繁荣’的背后,有量的增加,质地提高却相对缓慢。”杨曙东说,这样的现象并不能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

 

“‘四唯’倾向和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的‘一刀切’方式有时还导致不良学术风气。”李金田表示,近年来,研究造假、论文代写等现象时有发生。职称评审背后的乱象影响着社会风气和学术秩序,要求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的呼声愈发强烈。

 

建立多通道人才评价标准

 

现行的评价和评审机制强调学历、资历,评审组织成员构成的合理性也存在一定缺陷。“各级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均由多学科的专家构成,这些评审组织不可避免地出现外行评内行的情况。”杨曙东说,由于学科差异和研究范围的不同,这样的评审组成难以保证对人才做出恰当、公正的评审。在他看来,中医药高校、中医类医院应采用复合型、临床型、科研型、教学型的多通道人才评价标准,让人才可根据自身能力与兴趣选择上升空间。

 

“评价人才,决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黄桂成看来,评价和评审的导向应该是人尽其才,根据中医药人才从事科研、临床、教学的不同工作来进行分类评审。

 

“在中医药高校和中医类医院,对科研型人才和教学、临床医生等应用型人才需要分类评审。”黄桂成表示,对应用型人才,评价要以他们自身的能力为主要依据。教学人员的能力体现为教书育人,临床医生的能力体现为运用中医思维解决临床问题。所以在鼓励一部分人才搞好科研创新的同时,也要鼓励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他们“松绑”,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撰写低质量的论文上。

 

目前,一些中医药院校和中医类医院已经开始进行分类评价。比如南京中医药大学,对学校教学型人才不做过于严格的论文要求,而是从社会评价、学生评价和同事评价三方面对其进行能力认定。“要让教学型人才把精力真正放在教学上,也鼓励一边教学一边科研的人才把精力用在创新上。”黄桂成如是说。

 

为人才培养提供“好土壤”

 

不能否认学历、论文、职称等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它们不应成为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李金田表示,《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净化科研风气、优化科研生态为目标,在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方面,针对人才“帽子多”、标准“一刀切”、评用脱节等突出问题,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分类原则,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医药高校和中医类医院的作风转变,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好土壤”。

 

实际上,2017年以来,全国已经有很多省市出台职称评审改革的相关文件。

 

2017年1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将不作统一要求;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不唯论文,对人才进行“差异化”评价。

 

2017年7月,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时,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指导意见和意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使得人才称号回归到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同时针对临床、教学、科研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权重,将评价与个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挂钩,更能体现出人才的个人价值。指导意见和意见出台后,各中医药院校、中医类医院的教师、科研人员、临床人员纷纷叫好。黄桂成说:“我们附属医院的很多医生都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和爱好,意见为他们‘松绑’,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作贡献。”李金田表示,意见充分发挥了科研及应用型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让中医药高校教师和科研、临床人员吃下了定心丸。

 

小王已经有两天没有接到骚扰电话了。他相信,以后自己的电话再也不会因为“包发表论文”而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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