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将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特色服务贸易,纳入“优化服务贸易行业结构”章节。提出要加强传统医学领域的政策法规、人员资质、产品注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境外消费者来华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体验,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中药产品开展海外注册。
在“完善服务贸易区域布局”章节中,《规划》对多个地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长三角地区,完善中医药服务等优势领域布局;在中部地区,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培育中医药等服务领域竞争新优势;在西部地区,强化西部开放大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中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在东北地区,推动与东北亚各国在中医药等领域开展服务贸易合作。
《规划》在相关专栏中部署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在“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专栏中提出要做大做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在“服务贸易丝路行动”专栏中,提出要着力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加强在中医药、疫苗研发、传染病防控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