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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无接触式购药,药店人的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2020-02-13 [医疗] [医疗资讯]
2月8日,黑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局下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药监药通〔2020〕18号),要求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扎实做好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律”:一律禁止开架销售药品。禁止零售药店采取开架销售、购药人员自行选取药品的经营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一律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的,创新药品销售方式,可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多种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一律对营业场所严格消毒。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重点落实营业柜台、药品展示柜、医疗保障卡读写器等设施设备的消毒;一律对进店人员严格管控。严格要求销售人员配带口罩、手套销售药品,严格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药店有权拒绝其进店,购药人员较多时,药店要设置专人引导,做好人员分流,防止人员聚集,维护好购药秩序;一律落实“退烧药”销售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卫健委、省市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退烧药”销售情况上报制度的紧急通知》(黑卫疾控发〔2020〕3号)要求,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并及时报送。

 

同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药械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倡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实行无接触式经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据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下发后,全市1286家药店大部分已实施无接触式经营,无一例外地用桌子、板凳等物品设置障碍,药店工作人员在门口值守,前来购买药品的市民告知店员需要购买的物品,由店员取出交给顾客,顾客在门外通过扫码支付便可以完成购物。某连锁药店工作人员说,推行无接触式经营,避免大量人群在店内聚集,对药店和顾客都是一种保护,也让我们工作更加放心。

 

 

山东、四川等省市地区,也纷纷推广无接触式购药,升级药店模式,减少人员接触,加强药品市场领域的疫情防控,进一步保障药店人的安全。

 

站在抗疫一线,药店人虽不会退缩,但照顾好自己,才能更好地为他人服务,为战胜疫情做出更有力的贡献!

 

 

来源:综合自哈尔滨日报、海口日报、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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