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019版医保目录通知指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 而本次罗定市人民医院就是这两份文件的落地通知,某种程度上,一批医院的“观望期”已经结束,拥有中医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可以报销,西医(未经过中医类培训)开具的中药无法报销。1月1日,就是最后期限。